7月15日,广西南宁。备受瞩目的“工行南宁分行2.5亿存款消失案”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举行庭审,双方就证据进行了交换。
段女士,作为储户的代表,向《正在新闻》表达了自己的看法,她认为工商银行的系统性管理失误是导致巨额存款失窃的根本原因。她进一步透露,储户们已经委托律师向法院提交了大约36组证据,用以指控工商银行南宁分行内部控制严重失效:包括员工行为监控流于形式、对异常的大额支付缺乏核查、以及营业场所管理存在严重疏漏。
段女士指出,她的存款在存入银行后不到半小时,便被内部人员梁某通过伪造的程序迅速窃取。尽管银行系统先前已经发布过风险警报,但并未成功阻止这一事件的发生。
工商银行则提供了9组证据来反驳这一指控,他们强调自身的操作流程完全符合相关规定,并在存单背面提供了风险提示。银行方面认为,此次损失的根本原因在于梁某的个人犯罪行为,因此银行不应承担任何责任。
此外,存款人因被高额利息所吸引,不慎将银行密码及身份证件交予梁某,这属于存款人的责任。
段女士表示,鉴于业务是在工商银行营业网点进行的,由行长及员工负责办理,她基于对工行的信任才将资金托付给他们。
段女士的代理人,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周兆成在接受《正在新闻》采访时指出,根据司法实践,银行对储户的资金安全承担着更高级别的安全保障责任。
即便资金损失源于内部犯罪,若银行存在重大管理失误(例如本案中内部控制完全失效),银行也应承担储户本金及利息损失的连带赔偿责任。
段女士回忆说,为了证明工商银行存在过错,她提交了银保监部门给出的回复。银保监曾向工行发出11次预警,但工行未能采取阻止和处理措施,反而允许梁某在营业场所作案。
根据《中国证券报》2022年的报道,事发后,当地银保监局对工商银行广西分行进行了现场审查,指出银行在场所和人员管理上存在疏漏,并对其进行了相应的处罚。
工商银行南宁分行于2022年3月18日凌晨发布声明,指出梁某的行为被司法认定为个人犯罪,而非职务侵占。受害者因受非法高息的诱惑,通过非正规程序操作,导致资金损失。该行强调依法合规经营,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,并承诺依法合规处理此事,以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。
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裴虹博从民事角度分析,客户与银行之间的存款法律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。
商业银行有责任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,这是我国商业银行法的基本原则之一。银行应当确保存款人的资金安全,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内部控制。此案也揭示了银行在合规和风险管理方面的不足。
因此,在此案件中,银行作为保障客户权益的义务方,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。裴虹博表示,作为金融机构,银行应首先保障储户资金安全,其次加强合规制度建设和风险监控,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教育和法律意识,以避免道德和法律风险。
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蒋保双提醒,无论司法机关认定银行高管构成盗窃罪还是职务侵占罪,银行都存在管理过失的责任。储户可以通过存款合同纠纷或侵权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银行承担赔偿责任。蒋保双还提醒储户,在存取款过程中,不应因过分信任银行工作人员而省略必要的办理手续和流程,以免带来潜在风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