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们对媒体的发声表示感激,现在剩余的48万余元赔偿款已全部到位。”7月10日,吉林长春“黑救护车案”遇难者家属张女士在接受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。她提到,在网络上进行维权时,他们曾面临过生命威胁。据了解,事件发生后,当地警方已经展开了调查。
图示为涉事之非法救护车
不幸离世女性
法院裁决两名被告需赔偿约63.7万元,经申请强制执行后,尚有48万余元未支付
张女士,居住于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,自女儿刘丽丽不幸去世以来,她一直致力于维权之路。
2020年7月29日,张女士的女儿刘丽丽因风湿病入住吉林大学第一医院(以下简称“吉大一院”)风湿病科接受治疗。尽管张女士事先已明确告知医生刘丽丽有头孢类药物过敏史,但医生在未进行药物过敏、适应症和禁忌症风险评估的情况下,于同年8月2日上午给刘丽丽注射了头孢吡肟。
不幸的是,刘丽丽因头孢过敏在转院途中不幸去世,被吉大一院救护车紧急送往北京治疗,但于救护车行驶至北京市通州区时去世,遗体随后被运回长春火化。
事后,张女士发现涉事救护车属于吉林省仁康急救站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仁康急救站”),该急救站并未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,而随车女医生则是该急救站临时雇佣的。
因此,张女士与丈夫一同将吉大一院和仁康急救站告上长春市朝阳区法院,索赔141万余元。法院判定刘丽丽的死亡赔偿金约为71.3万元,精神损害抚慰金4万元,以及其他相关费用,总计约91万元。
一审宣判中,法院判决两被告分别承担10%和60%的责任,赔偿张女士夫妻共计9万余元和54.6万余元。张女士和仁康急救站均对此判决不服,上诉至长春市中级法院,但上诉被驳回,维持原判。
判决生效后,张女士申请强制执行。吉大一院支付了9万余元判赔款,但仁康急救站仅支付了约6.8万元,剩余约48万元未支付。
近期,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接到张女士的反映,采访长春市朝阳区法院执行局时,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已冻结仁康急救站的银行账户,并计划通过变卖房产来抵债。
今年6月28日,华商报大风新闻对张女士的维权经历进行了报道,该报道引起了朝阳区法院的高度重视。张女士表示,朝阳区法院的相关负责人曾多次主动联系她,表示将加大执行力度。
7月10日午后,张女士成功领到了朝阳区法院支付的50.7156万元赔偿金。
在7月10日下午3点53分,张女士接收到了来自朝阳区法院的50.7156万元赔偿款项。这笔款项中,48万元是赔偿金,其余部分则是终结执行的利息。至此,张女士总共收到了63.7万元的赔偿款,案件赔偿已全部完成。
张女士对华商报大风新闻及其它媒体的报道表示感谢,称这些报道帮助他们发声并维护了权益。
她表示,在女儿火化后,骨灰一直保存在长春市的一家殡仪馆,该地点距离他们家大约需要50分钟车程。案件结束后,他们计划利用空闲时间去祭奠女儿,与她交谈,以慰藉她的灵魂,并打算为她购买墓地安葬。
遭遇死亡威胁
在2022年7月,张女士在艰难的维权过程中不幸遭遇了死亡威胁。
张女士向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透露,他们曾将相关证据和视频发布在网上,引起了广泛关注,随后却遭到了不明身份人士的威胁和恐吓。
张女士所遭遇的威胁情况如下:
据张女士向记者展示的证据,有人向她透露,医院不会承担赔偿责任,理由是刘丽丽是在途中去世的,与医院无关。对方还表示,若张女士与医院对簿公堂,他们会全力应对。若她选择撤诉,或许还能获得一些补偿;否则,她将一无所获。
此外,该人还辩称,刘丽丽头孢过敏的情况是有原因的,“给我打头孢是我精心策划的。”他还声称,“这场意外是我提前设计好的。”他还提到,“我不想让你们去北京,氧气瓶是我故意调包的。”
对方甚至威胁说:“我打一个电话就能让你无法出门,信不信?”“如果你想保命,就把视频删了,反正我知道你的住址。”
张女士表示,在遭遇威胁后,他们立即向附近派出所报警。2022年7月8日,当地派出所出具受案回执,确认已受理她所报的遭威胁恐吓案件。
据悉,目前此事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。